新闻背景:3月2日起,西安市17个婚姻登记处已正常上班,相比于新人结婚的迫切愿望,离婚的人也不在少数,多个离婚登记处离婚预约天天爆满。“今年受疫情影响,许多夫妻在家整整一个多月不出门,容易产生矛盾,加上之前因为疫情业务一直无法开展,所以这几天,明显能感受到办理离婚的人数激增。”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说。
无独有偶,随着律所工作的逐渐恢复,所内的离婚咨询量也在逐渐增多,但很多朋友对于离婚知识仍存在较多的误区。为此,我们特意罗列出了以下几个常见的知识误区。
问题1:我与对方签了离婚协议,是不是就算离婚了?
我国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受广大电视剧的影响,很多朋友误认为只要双方均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就算是离婚了。实际上,只签署离婚协议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必须由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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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对于已经分居两年的夫妻能不能自动离婚呢?
我们国家并不存在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法官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必须有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程序启动后,法官会综合裁量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也不仅仅依据分居两年就判决离婚。
问题3:个人财产会因为缔结婚姻关系后,婚姻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之规定,个人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缔结婚姻关系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延续而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4:对方确有出轨、家庭暴力、赌博等行为,离婚时,我能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中会看到,一方出轨之后另一方向其索要精神损失费的狗血桥段,那么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呢?对此,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很多朋友不理解,对方出轨,给我造成了重大的伤害为什么法院不支持损害赔偿?甚至会把该法条找出来让律师看,你看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吗?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对方出轨是否造成了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严重后果,如果是一般的婚外情(如:婚外恋情等)并没有形成长期稳定的同居生活的事实,则只能依靠道德与社会舆论进行规范和调整。其次,我们能也必须拿出相关证据去证明对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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